方规建委纪[2015]2号
会 议 纪 要
2015年3月19日,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县规划建设委员会主任康连星主持召开县规划建设委员会会议,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韩丙森,县人大副主任孔祥朝,副县长苑黎民,县政府党组成员胡凤洲及规划建设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县规划局局长张玉磊关于提交项目的情况说明和规划建设意见,对拟决定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研究,现纪要如下:
一、小史店金源粮油购销有限公司黄土洼粮站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杨楼镇黄土洼村黄史路北侧,省道S103线东侧(原黄土洼粮站内),建设用地面积约15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符合杨楼镇总体规划。为适应粮食储备需要,保障粮食安全,项目方提出,在原粮站基础上,改建一座0.8万吨的粮食仓库和辅助设施用房,再新建一座粮食仓库,规划建设方案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44%,绿地率9%。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2、项目区域内不允许建设集资住房、福利性职工住房及其他住房。
3、由县粮食局和杨楼镇政府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
二、方城县中心粮食储备库古庄店粮站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古庄店乡古屯村省道S331北侧(原古庄店粮站),建设用地面积约31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符合古庄店乡总体规划。为适应粮食储备需要,保障粮食安全,项目方提出,在原粮站基础上,改建6座3万吨的粮食仓库及辅助设施用房,规划方案指标为:容积率0.9,建筑密度42%,绿地率8%。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2、项目区域内不允许建设集资住房、福利性职工住房及其他住房。
3、由县粮食局和古庄店乡政府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后实施。
三、方城县清河凯瑞粮油购销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清河乡镇区西部交通路南(原清河粮站院内),建设用地面积约31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性质为仓储用地,符合清河乡总体规划。为适应粮食储备需要,保障粮食安全,项目方提出,在原粮站基础上,改建2座1万吨的粮食仓库及辅助设施用房,规划建设方案指标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34%,绿地率9%。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2、项目区域内不允许建设集资住房、福利性职工住房及其他住房。
3、由县粮食局和清河乡政府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后实施。
四、杨楼镇福乐苑商住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杨楼镇黄史路东侧,金水路南侧,建设用地面积约23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性质为商居用地,符合杨楼镇总体规划。根据杨楼镇总体规划并参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该项目规划控制指标为:1.0<容积率≤1.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24米,建筑物凸出部分临黄史路、金水路各退道路红线5米,相邻地块退界严格按相关规范执行。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规划控制指标。
2、由杨楼镇政府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据规划控制指标报批项目建设方案,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
五、广阳镇实验小学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广阳镇广北路北侧,三贤路东侧,建设用地面积约33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性质为教育机构用地,符合广阳镇总体规划,于2015年3月经县教体局批准同意筹建民办寄宿制小学24班,(方教文[2015]17号),2015年3月经县发改委核准(方发改[2015]50号)。根据广阳镇总体规划并参照住建厅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2008]159号),该项目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15米,建筑物突出部分临三贤路退道路红线5米,相邻地块退界严格按相关规范执行。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规划控制指标。
2、由教体局和广阳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据用地规划指标报批项目建设方案,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
六、小史店镇规划展示厅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小史店镇金融大道北侧,交通路西侧,建设用地面积约1.6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性质为文体科技用地,符合小史店镇总体规划。根据小史店镇总体规划并参照相关设计规范,该项目建设方案指标为:容积率0.7,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建筑物突出部分临交通路退道路红线5米,其他相邻地块退界严格按相关规范执行。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规划建设方案。
2、由小史店镇政府、县规划局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法依规完善手续后实施。
七、拐河镇祥和家园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拐河镇人民路北侧(原四职高),建设用地面积约18亩(以实际测量为准),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2013年12月拐河镇启动总体规划修编,在新修编的总规方案中该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居住用地,现总规修编成果正在组织技术评审。根据拐河镇新修编总体规划方案并参照城市居住区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1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规划控制指标为:1.0<容积率≤1.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二期建设用地面积约8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规划控制指标为:1.0<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24米,相邻地块的退界严格按规范执行。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项目在拐河镇总规修编经县政府批准,并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
2、同意该项目规划控制指标。
3、由拐河镇政府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据规划控制指标报批项目建设方案,并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管。
八、张骞大道与龙泉路交叉口南侧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龙泉路南侧,张骞大道西侧,威海路东西两侧,建设用地面积约55亩(以实测为准),2014年10月17日经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该项目的规划控制指标均执行县城控规,临威海路配建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公厕、垃圾中转站一处。
该项目总体建设方案为:区域内建设以高层为主,临街规划附属商业,临威海路规划150平方米公厕垃圾中转站一处,区内配套规划物业管理用房。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停车泊位户均1个,多层临龙泉路后退红线10米,临威海路后退红线5米,临张骞大道后退绿线3米;高层临龙泉路后退红线20米,临威海路后退红线15米,临张骞大道后退绿线10米,各项指标均符合控规要求。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区域总体建设方案。
2、严格按照区域总体建设方案分期开发建设,建设的总指标要符合规划要求。
3、由凤瑞办事处牵头,规划、国土、住建、人防、环保、抗震等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4、由凤瑞办事处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
九、宋庄区域项目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区域位于人民路东侧,解放路西侧,快速通道南侧区域,建设用地面积约32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2013年5月29日经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该区域进行综合改造,用地指标执行控规,区内配套建设公厕、垃圾中转站。
该项目总体建设方案为:区域内建设以高层为主,临人民路规划公厕垃圾中转站一处,区内配套规划24班小学、幼儿园及物业管理用房。风华路南侧区域规划容积率2.8,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风华路至西华路区域规划容积率3.0,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快速通道南侧区域规划容积率3.0,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小学及幼儿园规划容积率0.8,建筑密度26%,绿地率40%。停车泊位户均1个,多层退道路红线10米,高层退道路红线20米,临绿化带建筑后退5米。各项指标均符合控规要求。
(二)会议决定:
1、同意该区域总体建设方案。
2、严格按照区域总体建设方案分期开发建设,建设的总指标要符合规划要求。
3、由杨集乡政府牵头,规划、国土、住建、人防、环保、抗震等相关部门搞好配合。
4、由杨集乡政府负责监督该项目依法依规完善相关手续后实施。
本会议纪要决定事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参会人员:康连星 韩丙森 孔祥朝 苑黎民 胡凤洲 朱东明
薄兆国 褚松涛 张玉磊 王大海 曹广智 孙杰峰
贺志斌 史锁乾 赵国奇 孟 军 张宏伟 代元群
栾金成 张瑞田 陈学莹 吴志强 吴舒宛 李厚军
郭新国 李 凯 孔德猛 李振广 王国经 张 强
范庆伟 关宏宇 李 萍 秦弘要 余耀富 娄桂献
宋建民 陆晓东
方城县规划建设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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