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主要职责
负责局政务、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接待、有关文件的起草和传递;负责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管理等行政事务;负责编制年度预算,用款计划和城市规划资金的筹措、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财务、税务、审计检查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档案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局机关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负责业务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局长处理有关专业技术的审查把关;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选址、方案审查、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负责局系统科技、科研成果的审定、申报工作;制订局系统技术发展规划;组织规划设计招投标;组织制订业务技术规范;负责协调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的关系;负责下达指令性规划设计任务和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队伍和市场管理;对进方城承揽规划设计任务的单位进行备案登记。
用地规划管理股主要职责
研究城市发展战略和城镇化进程;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及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和城市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及城市设计的编制、评审、报批和修订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研究拟定规划编制计划,提出年度规划编制任务,并组织实施;负责下达指令性规划设计意见书和规划设计任务书;负责对各类规划、勘测成果验收和资料的收集;负责城市勘察测绘工作的组织协调、规划实施情况、队伍管理,拟定勘测规范性文件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用地选址定点;核定新征地、出让、转让、成片开发地块和临时用地的用地范围并提出规划要点;受理、审批申请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和土地置换项目;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研究城市综合开发政策,制订经营城市战略;制定新区开发、旧城拆迁改造总体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总量控制意见,参与县政府土地出让、招标、拍卖工作。
工程规划管理股主要职责
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各类新建、改建、翻建、扩建、建(构)筑物和临时建设工程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审核建筑平面布局、立面、造型、风格;负责市政工程和管线工程规划审批工作;审查市政、市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批市政工程项目。审批户外广告设计、城市夜景灯光、建筑室外装饰装修工程外观形象设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负责各类建设工程定位放线和竣工规划验收;负责对城市各类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信访法制股主要职责
负责各类信访人访案件的接待处理工作;负责有关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实施办法的制订和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监督检查城乡规划实施,对各乡镇规划执法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乡村规划及景区管理股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编制和制订全县村镇区域规划;负责行政辖区各乡(镇)域城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的评审报批和县以上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组织本行政区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并监督实施,纠正违反村镇规划行为;负责各乡镇年度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其它村镇规划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批风景名胜区保护规划,负责风景名胜区规划监督管理工作;申报、审定风景名胜区;审批风景名胜区重点建设项目规划;组织各乡(镇)和风景名胜区规划执法检查工作。
规划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负责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擅自占用土地和违反规划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擅自改变规划批准用地性质和改变规划批准建设内容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查处;参与建设工程定位、放线、验线,并对各项建设活动全程跟踪监督检查。
规划设计室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村庄和集镇规划设计,为市政建设提供设计服务,按照业务范围为工业和民用建筑提供设计服务等;负责完成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设计任务;面向社会承揽建筑设计任务。
规划测绘队主要职责
完成城乡测绘指令性任务;负责完成规划道路建设项目、市政工程及管线的设计和放验线以及竣工图测绘的相关工作;负责完成城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前期测绘和规划用地选址工作、划拨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