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您的建设项目经市行政审批中心的城乡规划局审批窗口受理后,我们可为您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规划方案》这四项证件。因供地方式的不同(出让或划拨),办理各项手续的流程也各有差别,详见下图: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您只要符合以下四种情况之一便可办理:
(1)发改委或其他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新建项目
(2)准备以划拨方式办理土地手续的建设项目
(3)已取得划拨土地,准备在原址上改建或新建的项目
(4)对于准备协议出让的地块,请先联系国土局以书而形式向我们提出协议出让的巾请
2、请提供以下要件:
(1)现状勘测定界图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有资质的勘测单位提供,80坐标系,比例1:500或1:1000,能反映规划地块现状与周边100m至200m范围内现状,包括周边建筑的高度、围墙、河、现状路、铁路、高压塔(线)、古树、文物、地块标高等)
(2)关于选址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函(该项主要针对新征用地项目,根据勘测部门提供的勘测地形图,规划局向土管局发函,土管局进行复函)
(3)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针对已有土地手续,在地块内新增建筑或拆除重建项目使用)复印件请加盖公章
(4)申请的选址地块所在镇(街)政府的意见(如旧村改造项目需要当地镇政府的意见,任城经济开发区的项目需要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证明,等等)
(5)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的文件(如旧村改造项目需区建设局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保障性住房项目需要市建委批文以及建委与建设单位的协议,加油站选址需经信委的批复文件,加气站项目需市建委燃气办的批复文件,教育类建设项目需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等等)
(6)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在项目上会同意,会议纪要在网上公布后再提供)
★申报《规划条件》
1、申报条件:
仅限于以出让方式办理土地手续的建设项目(如工业、商业、住宅用地)
2、请提供以下要件:
(1)拟规划范围区位图(在城市总规、控规图上标注)
(2)国土局向我局申请该地块规划条件的函
(3)行业主管部门、地方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的文件(如加油站选址需经信委的批复文件,加气站项目需市建委燃气办的批复文件等)
(4)现状勘测定界图盖章纸质版和电子版(有资质的勘测单位提供,80坐标系,比例1:500或1:1000,能反映规划地块现状与周边100m至200m范围内现状,包括周边建筑的高度、围墙、河、现状路、铁路、高压塔(线)、古树、文物、地块标高等;规划高层建筑,且周边有现状住宅的)
(5)意向性规划方案。对出让地块有规划意向的建设单位,可先做意向性规划方案,作为出让条件的参考(意向性方案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若出让地块为住宅用地,或周边有现状住宅的项目,在提供规划平面的同时,需要做日照分析复核)
★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申报条件:
划拨用地及出让用地项目均需申请该证
2、请提供以下要件:
(1)反映实际划拨或出让土地范围的勘测定界图纸(国土局提供电子版)
(2)发改委文件(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包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3)国土局文件(划拨决定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补充协议),包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表,可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局窗口领取
★申报《规划方案》
1、申报条件:
已办理完土地手续的出让项目或已办完选址意见书的划拔项目
2、请提供以下要件:
(1)规划选址意见书或规划设计条件
(2)土地出让合同、土地证,包括原件和盖章复印件;
(3)原盖章规划方案(针对申请规划方案调整的项目)
(4)地方主管部门意见(如旧村改造项目需要当地镇政府的意见,任城经济开发区的项目需要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证明,等等)
(5)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或同意的文件(如旧村改造项目需区建设局旧村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安置面积的批复文件,保障性住房项目需要市建委对户型、户数、层数的认定,加油站选址需经信委的批复文件,加气站项目需市建委燃气办的批复文件,教育类建设项目需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等等)
(6)规划方案审批表,可在县规划局领取(在项目上会同意,会议纪要在网上公布后再提供)
(7)规划文本电子材料
a.规划说明书
b.区位图(jpg)
c.现状分析图(jpg+dwg,有资质的勘测单位提供,80坐标系,比例1:500或1:1000,能反映规划地块现状与周边100m至200m范围内现状,包括周边建筑昀高度、围墙、河、现状路、铁路、高压塔(线)、古树、文物、地块标高等;规划高层建筑,且周边有现状住宅的)
d.规划总平面图(jpg+dwg,居住地块需标出绿化范围及计算方法;工业用地需标出厂前区范围)
e.鸟瞰图及效果图(包括日景和夜景)(仅针对重点地块或重大项目)
f.日照分析图(jpg+dwg,并附周边参与日照分析建筑基底标高)(仅针对住宅用地或相邻地块为住宅用地)
g.道路交通分析图(jpg,含消防设计)
h.原规划平面图(原方案盖章平面的扫描图jpg,规划调整项目提供)
i.功能分区图(jpg)
j.景观分析图(jpg)
k.市政配套设施(jpg)
l.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jpg)
m.竖向规划图(jpg)
(8)规划技术服务报告(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认定的规划技术服务单位出具)
注:项目初审时,一般项目只需提供a、b、c、d、e、f、g项图纸即可,其他图纸可在项目会同意后准备。重点项目需要提供全套图纸。
如有疑问,请联系工作人员,我们会给您更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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